台灣人出國旅遊
已經很多國家免辦簽證
之前歐洲要辦申根簽證
辦美簽還得親自去 AIT 美國在台協會"面試"
這好幾年來
前往歐洲只要抓起護照
就可有個說走就走的旅行
暢行無阻
美簽也改為線上申請 ESTA
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)
支付美金 20元
約20分鐘就可填妥網上資料並線上付款
雖然說可以不用印出證明
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延遲詢問
我都強烈建議所有出國要用的證明
全部印出紙本
(詳細資訊請見美國在台協會官網 HERE)
前往大陸所辦理的台胞證
也可請旅行社代辦
唯獨~~~
目前前往非洲和南美
幾乎都還得處理簽證問題
(2017前往的三個非洲國家簽證辦理問題
容後介紹)
而簽證附帶資料中
有時會需要"本國居住地證明"
本篇先就英文居住證明申請作扼要說明
![](http://s.pixfs.net/f.pixnet.net/images/emotions/lightbulb.gif)
所需東西有
1.手續費 TWD100
2.護照 (或備妥個人與戶籍相關家屬護照上的英文姓名)
3.戶籍地址英文
本國居住地證明 (Proof of the Residence in Country) 可申請全戶戶籍謄本
也可申請部分
部分的戶籍謄本一般是指要出國的人與戶長(父母)的資料而已
全戶的就包括兄弟姊妹資料
因此若要申請整戶的
就要準備好所有家庭成員的護照英文名字拼法
家中住址只要透過中華郵政網路翻譯即可
而後到戶政事務所索取申請表填寫即可
申請英文謄本全國各戶政所均可申請辦理
不用回本籍地辦理
也不一定要本人親自去辦
(我麻煩我爸幫我跑腿呵~)
需要六個工作天喔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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